CFi.CN讯:(一)关联交易事项
【资料图】
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境与出境免税店租赁合同期限已到期,根据国家部委对免税店的设立批复情况,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以下简称“联交所”)以进场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免税店项目的经营主体。
联交所通过其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公司在深圳机场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
联交所负责报名信息收集、资格审核、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保证金收取等工作。
联交所根据招投标法及国有资产监管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推选综合得分第一名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免集团”)作为中标人。现拟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人深免集团签署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项目租赁合同。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发展公司”)负责对T3航站楼免税店运营进行管理,包括免税店商铺现场管理、商户从业人员管理、旅客满意度提升、服务投诉等工作。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方为该公司、深免集团和航空城发展公司。由于该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外部董事张瑞理先生现同时担任深免集团外部董事;航空城发展公司为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该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免集团及航空城发展公司为该公司关联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该公司与深免集团之间关于深圳机场T3航站楼进、出境免税店租赁事项是通过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程序产生,且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获得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公司与航空城发展公司之间关于免税店运营管理服务费金额为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